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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通知】关于提交课程执行大纲的通知

作者:本科教务 日期:2016-02-26 00:00 点击数: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课程有序进行,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课程执行大纲管理办法》要求,所有课程均需在教务网提交发布课程执行大纲,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课程任课教师使用本人教务账号登陆教务网,在教学大纲模块中填写本门课程的课程执行大纲,提交课程负责人审核。

2、课程负责人登陆本人教务网,审核课程执行大纲,通过审核后向全校发布。(课程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二)

3、课程负责人为各学院指定,未指定课程负责人的课程由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

4、课程执行大纲的填报发布时间为1月25日至3月4日

5、咨询方式:邮箱pjb@swjtu.edu.cn(寒假期间);电话66366082 (开学后)。联系人:冷老师

附件一:《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课程执行大纲管理办法》

附件二:课程负责人名单

发布单位: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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