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校级督导组将于5月23日上午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现场督导检查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
一、主要检查内容:
1. 2021 级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业档案盒内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学业档案”的建档和存档、各环节材料的完成质量、导师(组)对研究生环节材料的审阅和指导情况等。
2. 2021—2022 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教材选用等相关材料的提交和系统录入情况,以及研究生考勤表、课程评分标准、成绩单、课程考试试卷或报告的存档情况等。
3. 已完成开题的 2021 级硕士生和 2020 级博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含留学生)。
二、学院自查安排
1. 研究生自查及提交材料安排
5月6日至5月8日,2021级研究生自查本人“学业档案”建档和存档、各环节材料的完成情况。材料清单见下表:
请各位研究生于5月9日—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以上材料,需打印有导师或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并依次将上述材料装入“学业档案盒”交至犀浦校区X31010办公室进行检查。
2. 5月6日至5月12日,研究生教务清查2021—2022学年课程考勤表、课程评分标准和课程作业(或报告),对材料不完备的课程,研究生教务将通知相关教师补交材料。
3. 5月6日至5月12日,学院研究生教务全面清查2021—2022学年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教材选用、成绩提交等相关材料的系统录入情况。
4. 5月6日至5月12日,学院研究生教务清查已完成开题的2021级硕士生和2020级博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含留学生)。
三、学校督查安排
1. 在检查开始前的 2 个工作日内,校级督导组将抽查名单和材料清单发送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供督导组现场检查的场所。
2. 在校级督导工作过程中,督导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与部分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教务管理人员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作临时访谈,各培养单位应配合做好通知和协调工作。
3. 校级督导工作全部完成后,校级督导组负责完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2-2023年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报告》上报学校,并在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上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