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选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且通过材料评议进入综合考核人员。
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形式及时间
1. 考核形式为:线下综合面试
2. 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00开始
3. 考核地点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10楼
(三)考核资格审核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①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仅限参加英语水平测试的考生);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提交至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X31010办公室,若材料有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1.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招生方向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
2.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素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知识背景:重点考查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已有的知识结构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获取文献信息的能力、了解并学习研究方法的能力,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3)外语水平:重点考查考生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4)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质疑精神和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心理成熟和身心健康等。
面试过程分自我陈述、专家质询和外语能力测试环节。考生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着重介绍攻读博士期间科研计划,展示能证明其学习能力、 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素质的材料。
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百分制)=知识背景(20%)+科研能力(30%)+外语水平(10%)+综合能力(40%)。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取小组复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4.面试分组
中国语言文学1组: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X31021 候考地点:X31020
中国语言文学2组: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与传媒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X31004 候考地点:X31011
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
4. 思想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
二、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 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拉通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三、综合考核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考生须交纳费用120元/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缴费说明”。
四、体格检查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各招生学科专业可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534 邮箱:372171373@qq.com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528 邮箱:T15rwjj@swjtu.edu.cn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人文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