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7〕26 号)文件精神(见附件 1),现将我校 2017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者报送下列材料:
请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积极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接受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 2)、证明材料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7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 3)。
二、2015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结题验收者报送下列材料:
请 2015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受资助者按要求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名单请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15 年度)结题名单》(附件 5)。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受资助人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报告》(附件6)及阶段性成果(附有关证明材料 1 册);
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5 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 7);
三、注意事项
1. 相关科研成果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 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3. 项目结题验收(2015 年度)成果标准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3]13 号)文件执行(附件 4)。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并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 241#,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6636715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4 日
附件:/uploadFiles/201707/18/_B_201707180959270781.rar
注: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2017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8203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6367534,邮箱:5055894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