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10分),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可按上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向我院提出复试申请。
经考生申请,学院审核,现对以下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
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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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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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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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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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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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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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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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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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371000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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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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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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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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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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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5月15日 ~ 5月17日
公示地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犀浦校区X8203
反映意见的方式方法:
联系电话:(028)66367534 张老师
书面材料:提交至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犀浦校区X8203张老师处
注:请实名反映意见,以便核实处理
附件: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相关材料:/uploadFiles/201705/15/_B_2017051516121842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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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