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奖学金的考生必须在8月1日前将该考生人事档案以机要通信或中国邮政EMS方式(其余方式一律不予接收)寄往我校,否则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需要《调档函》的考生,请于6月1日前主动联系我院领取调档函,领取方式如下:
(1)由本人来西南交大犀浦校区8号教学楼X8203办公室领取。
(2)若由他人代领则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领。
(3)本人若在外地,我院可发送电子版调档函至考生处,请考生于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拨打028-66367534提供考生邮箱信息。
(4)本校学生不必开具调档函,档案在本科毕业后自动转入。
2、如需转党组织关系,关系开往: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组干处。开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辅导员处。校级接收单位: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委组织部。
3、调档不说明正式录取,以正式注册取得学籍为准。
4、请各位考生待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录取学号并将学号信息填好后再将调档函下联按照要求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