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党政办公 > 正文

关于八项规定的自查通知

作者: 日期:2019-03-13 10:40 点击数:

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教育部党组第三巡视组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 号)《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西交党﹝2013﹞8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纪委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根据学校纪委要求,学院纪委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限
本次自查工作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日。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1.2016 年 7 月至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2016 年 7 月至今《中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规定内容的贯彻执行情况。
3.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方式
1.自查出国(境)管理、兼职取酬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取酬、会议管理、婚丧喜庆、等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相关情况,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全面自查。
2.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28-66366528;
3.学院纪委将通过座谈、查阅工作记录等形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及问责
1.对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个人,依纪严肃进行处理;
2.坚持对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负责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全校公开通报曝光,增强震慑。(校内外的典型案例,学院将通过党支部书记例会传达学习)。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各支部、全体教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十不准”“六禁令”“红七条”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严禁发生各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格落实工作纪律等。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对中央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和纪律红线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
2.形成作风建设压力层层传导机制,形成逐级推进、层层压实的责任落实链条,让每位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六、材料提交
    请各支部书记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提交自查报告(报告只列明要点即可,如未发现问题实行零报告),报告支部书记签字后,于 2019 年 3 月15 日前报学院纪委8205办公室(也可发签字后的扫描件或照片)。
                                                    人文纪委
                                                    2019 年 3 月 7日

Baidu
sogou